國立屏東大學111年度循環經濟創新應用計畫徵件公告
為因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及政府推動5+2產業創新政策,強化循環經濟創新能力,本校鼓勵教師發揮所長投入研究,辦理「循環經濟創新應用計畫」徵選,目的期能促進循環物質創新應用,創造更具能量循環經濟效益及增進學校之社會責任。
一、申請資格與條件:本校專任(案)教師。
二、提案類別:循環經濟創新應用計畫,議題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議題:
(一)生物循環:例如生質材料、有機廢棄物透過厭氧消化、堆肥等方式取代掩埋、焚燒讓養分回歸大地等。
(二)工業循環:例如依產品不同狀況藉由翻新、維修、再製造有效率的運用資源,使產品壽命最大化等。
(三)熱能循環:例如一般廢棄物具有生質能、直接利用或經處理產生能源特性,再利用其能源之行為等。
(四)服務模式:達到資源妥善運用效益,如產品共享、產品服務化、修復及翻新、再製造、副產品及產業共生等。
(五)其他循環經濟相關議題之研究。
三、補助經費:每案以不超過新臺幣10萬元,並以經常門為原則。經費編列可依據教育部委託研究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編列,並應依據循環經濟創新應用計畫申請表之經費編列原則,實際補助經費額度由相關審查會議依據審查標準審定之。
四、結案規定:
(一)獲補助教師須於結案時繳交結案報告。為促進產學合作,計畫結束後三個月內,應至少提供1家欲合作單位的洽談紀錄。
(二)指導學生針對提案議題進行專題研究。
(三)配合研究發展處辦理各式成果發表活動,計畫主持人應配合到場發表研究成果。
(四)配合本計畫推動,獲補助教師成功取得合作單位產學合作經費資助,或以研究主題提案申請各式政府資源計畫,如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科研創業計畫…等,研究發展處辦理112年度「SDGs創新應用計畫」徵件時,符合上述條件師長若再次提案申請,則該名師長有計畫加分優惠。
五、計畫作業時程:
(一)申請截止日期:111年9月20日(二)中午12點前。
(二)公告核定日期:另行公告。
(三)計畫執行期間:核定後至12月30日止,經費核銷至12月15日。
六、計畫申請書(紙本及電子檔各1份)於111年9月20日(二)中午12點前送至研發處技合組;欲提案者,敬請於111年9月16日(五)中午12點前將申請人姓名及計畫主題提供予承辦人(Email:money@mail.nptu.edu.tw),以利事先安排會議審議。
聯絡人:研究發展處技術合作組 蔣小姐 分機1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