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會114年度「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產學小聯盟)」自即日起受理線上申請,請申請機構於113年8月30日(星期五)前彙整申請者資料並造冊後函送本會,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科會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計畫目的:鼓勵學校教師運用已研發成熟之技術能量成立核心技術實驗室,以聯盟形式對外招募企業會員提供技術服務,建構具服務價值平台,達成永續經營目標。
三、本計畫申請每一期之執行期間最多為三年,至多補助兩期,計畫申請經費以每年 300 萬元為限(含博士後人事費)。
四、計畫執行期程:採分年核定多年期,執行期間為當年2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止。
五、相關申請事宜及注意事項詳附件計畫申請手冊。
六、本計畫屬本會「產學案」之數量管制件數,核定補助後,列入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件數,共同主持人不列入計算。
七、本案相關徵求訊息已公布於本會網站,申請手冊請依下列步驟逕行下載:本會首頁/產學及園區業務處/產學合作/產學小聯盟/114年度計畫徵求資料。
八、本案校內聯絡人:研發處張喬博經理,分機14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