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經費編列注意事項】115年度農業科技計畫經費編列請依本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理

 

一、本部於114年12月3日業以農會字第1140122738號函修正 「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第六點附表一及附 表一之一,自115年1日1日生效(請至「本部官網首頁/資 訊與服務/計畫研提/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115年 度適用」下載)。

二、本次修正涉及農業科技計畫部分為第六點附表一之一「農 業科技研究發展補助項目與其編列及執行基準表」,其中 行政管理費編列比率應依據本部核定之前一年度追蹤該機 構研發成果績效之評級結果。即115年度農業科技計畫本 部研發成果管理制度評鑑通過之執行單位得依113年度研 發成果績效評級結果編列對應之行政管理費(請至「本部 官網首頁/資訊與服務/計畫研提/農業科技計畫」查詢)。

 

研究發展處 技術合作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