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推動「新南向政策」,鼓勵國內大專院校赴新南向國家設置「海外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中心」計畫,自本(107)年7月1日起接受申請至8月17日(五)止,逾期不予受理

主旨:科技部推動「新南向政策」,鼓勵國內大專院校及學術研究機構赴新南向目標國家設置「海外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中心」計畫,自本(107)年7月1日起接受申請至8月17日(五)止,逾期不予受理
 

說明:

一、本計畫自(107)年7月1日起接受申請,需於107年8月17日(五)前函送科技部,逾期不予受理,有意申請單位請於107年8月13日(一)前備妥所需資料並連繫研發處張喬博經理(分機14106)以利後續發文。

二、申請機構須為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受補助之單位,可單獨申請,亦可由二個(含)機構以上共同申請一件計畫。申請機構須以該機構負責國際(全球)事務主管或研發長職級以上行政主管擔任申請人(即海外科研中心計畫主持人)。惟已負責教育部境外臺灣教育中心之國際(全球)事務主管或行政主管,不得同時擔任科技部海外科研中心計畫主持人,以利資源運用及執行。

三、本申請案採線上申請,申請機構自系統將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本部提出申請,逾期送達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徵求計畫有關說明及規定,各類書表請務必至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登入」處製作,循專題計畫之申請流程製作完整計畫書。申請機構所提送申請資料,需包含:

(一)申請名冊:同一機構至多申請二件,請排優先順序。

(二)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個人資料。

(三)計畫申請書。

(四)申請書內所述相關證明文件。

四、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107年10月1日開始。

五、本公告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六、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本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電話:(02)2737-7472或新南向計畫專案辦公室,電話:(02)2737-7404。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