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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徵求】文化部辦理112年度「博物館及藝術5G科技跨域應用計畫」補助

主旨:文化部推動「博物館及藝術5G科技跨域應用計畫」補助要點,自111年11月4日至起至12月5日止受理提案申請。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11年11月2日文源字第1113029209號函暨「文化部推動博物館及藝術5G科技跨域應用計畫補助要點」辦理(如附件)。
二、旨揭提案說明如下:
(一)本次受理112年度計畫或112年度起之跨年度計畫,計畫執行期程原則為112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5日止或112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5日止。
(二)申請資格:
1.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2.博物館法第五條規定之公立博物館與完成設立登記之私立博物館。
3.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
4.國內依法登記立案之法人、團體及公司。
(三)補助類型:
1.第一類:博物館5G科技應用。
針對博物館核心功能(如典藏、研究、展示、教育)及當代挑戰或創意性專案計畫,提出運用5G通訊技術與科技應用的數位解決方案,透過方案執行,以實作代訓,提升相關人員專業職能。
2.第二類:藝術5G科技應用。
結合5G跨域應用之臺灣文化內容藝術創作(包括視覺、表演及多元媒材),可包括但不限於即時互動體驗、沉浸式體驗、線上展演、異地表演(排演)等,透過方案執行,以實作代訓,提升相關人員專業職能。
(四)補助原則:
1.提案計畫針對單一補助類型提案,申請單位以提出一個計畫為原則,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
2.補助經費均為經常門,用於執行計畫所需5G科技應用之相關費用;屬常態性行政管理或基本維運或屬資本門之機械設備、投資、網站(資料庫)系統建置等費用,不在本要點補助範圍。
3. 博物館法第五條規定屬公法人或公立學校設立之公立博物館與完成設立登記之私立博物館、國內依法登記立案之法人團體及企業、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及學術機構:補助比率最高為核定計畫總經費百分之八十。
三、旨揭提案,請於受理時間內依類別進行線上申請:
(一)申請第一類者,申請路徑為「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首頁之獎補助受理>線上申請>(112年)文化部推動博物館及藝術5G科技跨域應用計畫補助要點-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二)申請第二類者,申請路徑為「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首頁之獎補助受理>線上申請>(112年)文化部推動博物館及藝術5G科技跨域應用計畫補助要點-文化部-藝術發展司」。
四、獎補助預算額度:
(一)第一類:112年1,594萬元、113年1,574萬元,合計3,168萬元。
(二)第二類:112年2,346萬元、113年2,046萬元,合計4,392萬元。
(三)前述預算額度將視立法院預算審查結果調整之。
五、有關申請詳情及計畫書格式,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參閱及下載(https://grants.moc.gov.tw/Web/index.jsp)。
六、本案作業要點聯絡人:
(一)第一類請洽文化部文化資源司葉純帆小姐,電話02-85126330,9921@moc.gov.tw。
(二)第二類請洽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周映劭小姐,電話02-85126519,alison@moc.gov.tw。
七、本案校內聯絡人:研發處張喬博經理,分機1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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