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項申請】112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獎勵金申請
112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申請獎勵金申請資訊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
1.參賽時為臺灣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於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期間,獲「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所列國際設計競賽得獎者。
二、送件截止日:112年7月31日23:59前,逾期不受理。
三、申請方式:以校(系)為單位將申請檔案彙整於官網行政系統上傳。(網址:https://www.moe-idc.org/AdministrativeUnit/Login,註:僅限專責人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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