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徵求】海洋委員會辦理116年補助辦理建置區域海洋保育教育中心案,收件截止日期至115年3月31日(二)止。
主旨:有關本署116年補助辦理建置區域海洋保育教育中心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有效執行「臺灣海域生態守護計畫」(114至119年)建置及維護區域海洋保育教育中心工作,本署116年規劃遴選適合之機關(構)、地方政府或大學與本署共同合作,推動海洋保育教育。
二、旨揭補助範圍係以海洋保育推廣為主題,於固定場域建置1處海洋保育教育中心及其後續之營運。相關申請程序、審查作業及管考查核詳如附件作業須知。
三、請貴機關(構)就本署116年區域海洋保育教育中心計畫補助項目轉知所屬有關單位,如需申請116年補助計畫,請於115年3月31日前依據「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116年建置區域海洋保育教育中心計畫申請補助作業須知」(如附件)檢具經費需求表向本署提出申請。
四、本案校內承辦人:研發處張喬博經理,分機1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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