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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件公告】 116 年培育產學合作教師計畫徵件公告,截止日:11/16

          國立屏東大學 116 年培育產學合作教師計畫徵件公告

 

115 年 9 月

一、依據本校培育產學合作教師要點辦理。

二、計畫目標及實施方式

(一)運用本校師長研發能量,協助企業研發核心技術、提升資訊服務、發展特色,以強化區域產業競爭力。

(二)鼓勵本校教師投入產學合作研發,並建立與業界之人才培育關係,擴大產 學合作效益。

(三)促進本校師長研發成果與企業進行產學合作或技術移轉、將研發成果提出專利申請,或與企業共同提出國科會或經濟部產學合作計畫申請。

(四)每一年度之總補助金額以當年度核定預算金額為準。每件個別型申請案之 補助金額以10萬元為上限,配合學校產學合作政策推動方向,可獲優先補助。若為整合型且符合政策之申請案,每案補助 20~50 萬元,今年度政策 包含下列類型:

國科會

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產學大聯盟)

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產學小聯盟)

科研創業計畫

智慧醫療產學聯盟計畫

大學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地方人文發展與跨域治理計畫

經濟部

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

教育部

人文社會與產業實務創新鏈結計畫

大專校院STEM領域及女性研發人才培育計畫

農業部

農業學界科專計畫

其他

配合研發處當年度產學合作重點推動計畫

 

 三、計畫執行期間

本計畫執行期間自116年01月01日起至116月11月30日止(預定)。

四、申請資格

本校專任教師或編制外專任教師。曾申請本計畫者,其結案報告繳交情 形將列入新年度申請計畫審查評分項目之一。

    五、申請方式

     (一)於計畫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115 年 11 日 16日止)將計畫申請書紙 本乙份及電子檔(傳送電子郵件信箱 shih@mail.nptu.edu.tw)提送本校研究發展處技術合作組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二)連絡窗口:研究發展處技術合作組 鄭詩昭小姐(分機:14104)。

六、計畫審查重點

(一)計畫主持人申請本計畫之必要性與歷次申請案成果達成情形。

(二)申請案實施方式(可行性、價值性、經費編列合理性)。

(三)申請案預期結案方式。

七、其他

有關經費編列、結案方式與義務等請參閱本校培育產學合作教師要點、培 育產學合作教師計畫申請表及結案報告書之內容。

  八、附件

 附件 1      國立屏東大學培育產學合作教師要點

 附件 2      徵件公告

 附件 3-1  個別型培育產學合作教師計畫申請表及結案報告書

 附件 3-2 整合型培育產學合作教師計畫申請表及結案報告書

研究發展處技術合作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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