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108年度「工務建設科學研究創新計畫」補助案,申請期間自107年12月1日起至107年12月14日17時止。
【公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108年度「工務建設科學研究創新計畫」補助案,申請期間自107年12月1日起至107年12月14日17時止。
一、補助對象及內容:
(一)補助對象:國內公私立大專學校、經政府核准立案之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或依法令成立之相關公協學會。
(二)補助範疇: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及所屬各工程處轄管業務具創新性或前瞻性之政策規劃、技術工法或管理模式等工務建設科學研究創新計畫,徵求領域分為新建工程處、水利工程處、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大地工程處及其他等六大領域,各領域所涉業務資訊可至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及所屬工程處網站瀏覽參閱。為利申請單位所提出之計畫能符合臺北市政府工務局需求,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已盤點列舉108年度之需求建議供計畫研提參考,惟計畫研提時毋需受限於前揭需求建議。
(三)108年度補助經費額度經本市議會審定為300萬元,補助名額及每件計畫補助金額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審查結果為準,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於審查作業得視計畫受理申請情形與申請單位商議調整補助金額或為其他處置。
(四)每件計畫補助之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為限,補助經費使用期間自108年1月1日起至當年度結案報告送交日止,其用途僅限於人事費及業務費,編列原則請詳閱計畫說明書之會計科目編列說明。
二、受理申請期間:自107年12月1日起至107年12月14日17時止。
三、申請方式:分為線上及書面申請兩種,可擇一申請
(一)線上申請網址:https://pwd.gov.taipei(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網站公告資訊點選連結網址),採線上上傳計畫補助申請書、計畫說明書及切結書電子檔。
(二)書面申請:檢附計畫補助申請書、計畫說明書及切結書各1份,並彙整成電子檔光碟1份(片),採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件地點: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秘書室文書股總收文。
(三)前開申請案之申請文件及相關附件資料,不論是否核予補助,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均不予退還。
四、審查作業:
(一)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經初審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規定者進入複審階段,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召開複審會議,得視需要遴聘外聘委員參與審查,或請申請單位進行說明或簡報,審查重點包含計畫執行內容、執行能力、人力及經費合理性、預期成果及效益等。
(二)各審查階段若有文件不全或未符合規定者,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得通知限期補正;補正以一次為限,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仍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申請計畫之審查結果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書面通知申請單位並公告補助名單及補助計畫之金額。
五、本案相關文件及申請書表請至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網站(https://pwd.gov.taipei)公告資訊下載,相關事宜諮詢服務窗口請電(02)2720-8889轉6797或6798 洽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科施技士或楊股長。
研究發展處技術合作組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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