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函轉文化部「金鼎獎獎勵辦法」、「第50屆金鼎獎報名須知」
主旨:函轉文化部「金鼎獎獎勵辦法」、「第50屆金鼎獎報名須知」,請轉知貴機關(構、校、單位)合作之出版單位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文化部本(114)年12月4日文版字第11420530301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項自本年12月5日起至115年1月30日止受理報名,相關事宜摘要如下:
(一)參賽資格:
1、與政府機關或其所屬機構、學校,或與行政法人、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共同合作出版參賽之政府出版品,並取得該政府機關或其所屬機構、學校,或該行政法人、政府捐助財團法人授權同意報名參賽之法人、民間團體、公(協)會、商號。
2、與政府機關或其所屬機構、學校共同合作出版參賽之政府出版品,並取得該政府機關或其所屬機構、學校授權同意報名參賽之行政法人或政府捐助財團法人。
3、出版發行參賽政府出版品之行政法人或政府捐助財團法人。
(二)參賽作品:須為本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內,在我國首次出版發行之圖書、按期出版發行之雜誌,及首次公開傳輸或發行之數位出版品與持續提供服務之數位出版營運模式。
(三)報名方式: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index.jsp)網路報名。
(四)另歡迎以書面方式,踴躍推舉對我國出版產業發展有具體貢獻或成就之國民,參賽金鼎獎「特別貢獻獎」,相關表件詳報名須知。
三、檢附文化部原函及報名須知,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以下承辦人:
(一)政府出版品類:圖書獎:黃小姐(02)8512-6597、雜誌獎:王先生(02)8512-6486、數位出版獎:黃先生(02)8512-6221。
(二)特別貢獻獎:鄭小姐(02)8512-6470。
研究發展處 技術合作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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