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Q&A
以本校名義發行之出版品,應取得全體作者之授權後,使得出版;如未取得作者授權,本校將侵害該作者之智慧財產權。提供常見案例說明供各位主管參考:
問:某○○學系辦理研討會,在未取得投稿作者之著作權授權書之情況下,是否可出版該研討會之「論文集」?
答:不行,未取得作者授權情況下,將侵害作者之著作財產權。
問:○○學系辦理研討會,在未取得投稿作者之著作權授權書情況下,是否可出版該研討會之「論文摘要集」?或將該研討會之投稿論文收錄至USB硬碟中並贈送與會來賓?
答:不行,未取得作者授權情況下,將侵害作者之著作財產權。
問:甲師因執行計畫辦理研討會,其研討會預計將發行出版品,應注意事項?
答:除應向各作者取得授權外,另須確認計畫書/合約書中是否律定智慧財產權歸屬。以科技部計畫為例,原則上科技部計畫產生之成果,其智慧財產權歸屬「執行學校」所有。如計畫主持人逕行將科技部成果利用(出版或授權),將侵害「執行學校」之著作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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